校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2号)和《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科字【2020】11号文件)的规定,科研处拟对2024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本年度统计的成果是指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以及2023年度因出版、发表时间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成果,其余不在统计年度范围内的成果一律不予统计。
2.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专利;
(2)收录成果;
(3)科研成果奖;
(4)学术会议论文(已收录或发表)。
3. 科研成果统计按《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科字【2020】11号文件)执行。
4. 科研成果奖必须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有政府部门公章。
5. 教研成果不属统计范围。
二、统计要求
1.成果填报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方可统计工作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录入的成果信息填写需准确无误、详细完整,并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PDF或JPG格式),附件需清晰、完整,以便审核。
(3)附件材料上传要求:
①论文应上传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检索证明(学生是第一作者的还需上传学生证明;在外校担任兼职博(硕)导师的,需有研究生院盖章的证明)。
②著作应上传封面、版权页和封底;
③已发表的艺术作品应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录;获奖作品上传证书;
④专利应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⑤获奖科研成果上传获奖证书。
(4)若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学生,教师是通讯作者,则将通讯作者标注为“是”即可。
2. 成果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1)打开学校官网——点击“科技信息系统”,或打开科研处网页,点击“科研管理系统”( http://keyan.hynu.cn/)——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界面——点击左侧的“成果管理”——打开“成果新增”(论文、著作和作品)或“获奖新增”(科研获奖)或“专利新增”(专利、软著)——按提示信息填报——“提交”——点击“送审”提交科研秘书审核。
(2)科研秘书对本学院老师填报的科研成果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把关,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才能从“科研管理系统”中根据样表格式导出各类成果统计表(样表见附件)。
(3)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成果统计表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由老师本人签字,以确认其本人填报的成果数量与内容的准确性。
(4)所有统计表各报送纸质档1份至科研处成果科503室,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
(5)用户名为工号,忘记密码可找学院科研秘书重置;新进教师需由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人员新增信息后方可注册,再登录。
三、其他事项
1. 无特殊理由未按时填报的成果或材料信息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将不予统计,责任自负。
2. 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17:00前报送科研成果统计表,以免影响科研工作量统计。
3.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联系人:李林奇 联系电话:3456099。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科研成果统计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