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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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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30日 11:20  点击:[]

校属各部门:

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培育精品成果、擦亮“湘”字品牌、建强社科湘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聚焦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设“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西部项目、外语科研联合项目等类别。申报要求详见《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

四、为鼓励申报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大类,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申报人应根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须填写选题序号;也可参考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选题,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申报自选课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工作关系须在本省(兼职人员除外)。

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须具有正高职称(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和社科成果奖励的可放宽为副高职称),长期从事与选题相关领域的研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 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申报青年项目,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因出国学习、挂职锻炼、支边支教、重大疾病、生育子女等特殊情况,在2022-2023年未申报青年项目的,经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7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六、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2)在研的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它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除“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之外的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

(3)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24年9月修订版,以下简称《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7)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七、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报送时间:

(1)10月12日16:00前:相关学院统一报送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科研处初审。

(2)10月22日16:00前:报送纸质稿,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提交《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6份(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签字盖章《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申请人承诺书(附件6)一式1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PDF文档。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还须附《“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意见表》(附件4)。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申报书和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2份成果查重报告;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电子光盘一式2份,须包含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材料,光盘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申报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须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s://hunssf.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除在线申报外,还须提供1份纸质版《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我校网上申报开放时间:10月16日8:00-10月21日18: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请留意网站信息,详见网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系统使用说明”

八、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人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数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资格有效,申报材料真实、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学术不端者”黑名单。

2.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性和纪律严肃性,严禁申报单位或个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以任何形式打听评审情况、走访评审专家,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等。凡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

2.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24年9月修订版)

3.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 “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意见表

5. 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6. 科研诚信承诺书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9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度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启动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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