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该项目分为科技创新、卫生健康、人文社科、文化创意、财会金融、一线创业、博士后专项、青年托举、工匠技能等9个申报类别。申报人为我省范围内有关中央在湘单位、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组织中有较大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一线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
3.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4.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二)直接遴选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以及部分“两院”院士、国家级和省级领军人才等一定直接推荐名额。具体情形如下:
1.平台荐才
(1)给予“TS”实验室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2名。给予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单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给予我省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3)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2024年已经推荐或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
2.项目荐才
(1)给予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会审定的、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给予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1名。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课题负责人。
(2)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3.企业荐才
(1)按照属地对我省重点科技领军企业,给予一定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其中,长沙市10个、衡阳市3个、株洲市3个、湘潭市3个、岳阳市3个、邵阳市2个、常德市2个、张家界市2个、益阳市2个、郴州市2个、永州市2个、怀化市2个、娄底市2个、湘西自治州2个。企业须属于我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综合创新能力100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湖南省拟上市企业(纳入辅导范围企业或在审企业)之一。
(2)直接遴选对象须全职在企业工作。
4.专家荐才
(1)2名人事关系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2)3名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3)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在支持期内,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团队成员纳入青年人才项目有关类别,予以支持。
(4)“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等,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5)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须具有行业相关性。
(6)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负责。
5.有关要求
(1)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3)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专家荐才表》,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4)通过“TS”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三)其他事项
1.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申报对象倾斜。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确需破格推荐的,应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事项和必要性等。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3.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严格把关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规范;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3.各申报渠道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4.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推荐名额是5名。
(五)受理方式
1.系统填报
采取网络在线集中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
2.截止时间
网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8:30,纸质稿(报送一式一份)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2. 基础推荐名额
3. 增加或不占推荐名额情形
4. 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名单
5. 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
二、人文社科、文化创意类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相关类别具体申报条件。
1.人文社科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从事人文社科领域工作5 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省级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一般应为我省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新闻出版、智库等单位中,从事党的思想理论研究阐释、宣传解读、推广普及,以及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人员。
2.文化创意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3)从事新闻出版、文艺创作、创意设计、文化科技融合、文旅文博等领域工作5 年以上,参与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表演,有较高水平原创性作品(含合作、编辑等)或独创性商业模式,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一般应为我省新闻媒体、出版单位、文化文艺机构、高校、企业及社会组织中从事新闻舆论、出版传媒、文化艺术、文物博物、文旅融合、国际传播、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青年人才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2. 各单位要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规范;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受理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6月23日15:00
2.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A4纸打印一式2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附件:
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2.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
3.申报材料清单
三、青年托举类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科技人才放宽至3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应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或在相关学科学术研究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3.全职在湘工作或学习。为我省范围内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地球科学等学科从事学习或研究的学生、学者。
(二)直接遴选
按照相关规定,探索实行“以赛代评”直接遴选机制。具体情形如下:
1.赛事荐才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地球科学等基础学科,获得全国相关竞赛金牌(一等奖),且仍在湘从事上述相关学科学习和研究的,经至少1名相关领域省级领军以上人才推荐,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纳入支持范围。
2.有关要求
(1)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采取“赛事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专家荐才表》,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3)对采取“赛事荐才”方式推荐的青年托举类人才,由人才本人申报,所在学校初审,提交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三)其他事项
1.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申报对象倾斜。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确需破格推荐的,应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事项和必要性等。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3.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2.各单位要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规范;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3. 实行限额申报,衡阳师范学院科协的推荐名额是1名。采取“赛事荐才”方式申报的人才,不受推荐名额限制,不占用推荐名额。
(五)受理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6月23日15:00
2.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2套,另单独准备6份申报表、2份推荐报告、2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申报书和汇总表为word版本,刻录光盘)。
3.联系人:李林奇 咨询电话:0734-3456099
附件:
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2.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
3.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青年托举类别直接遴选报告
4.专家荐才表
5.申报材料清单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