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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3月29日 08:45  点击:[]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能职责,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大保护格局,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以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以落实《实施意见》为突破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出台本地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湖南省专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重点掌握“一法一条例”在专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起草“一法一条例”执法贯彻情况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省人大推进《湖南省专利条例》的修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研究。遵循统筹协调、依法保护、社会共治、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要求,全方位掌握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深入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文创版权作品、新医药、传统手工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可行性研究,探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湖南立法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的研究。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环节,探索制定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规范化建设。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为突破口,严格专利行政保护。全省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高标准验收2020年5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从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制度、细化程序规则、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重点在全省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力争实现市州全覆盖。健全完善专利全链条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完善民事诉讼、行政裁决、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细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建强用好侵权判定专家队伍,快速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进一步健全专利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二)以驰名商标保护为突破口,持续强化商标行政保护。持续完善全省驰名商标保护名录库。根据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情况及时更新发布驰名商标保护名录库。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侵犯保护名录中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商标专项保护执法行动,提升保护名录中商标的保护效能。加大红色经典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撑红色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红色经典旅游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和红色经典特色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打响我省“湘赣红”“毛家饭店”“毛公酒”等红色经典品牌。强化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适时更新全省从事印制业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切实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和落实商标印制审查、登记等制度,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三)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2021年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引领全省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保护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出台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标准。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标准的调研工作,力争2021年底出台湖南省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标准。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加快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加大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对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企业的监管。及时核实更新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企业名录,随机抽查企业地理标志使用行为。

(四)以加强国家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积极申报国家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实施全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创建战略项目。评选中国(湖南)自由贸易区内6家高新技术企业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引导其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认定、保护、培训、宣传、泄密应急处置和奖惩等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商业秘密维权援助和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着力提升社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关注社会热点,复盘热点案件,普及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

(五)以信用监管为突破口,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联合惩戒。落实《关于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重复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等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专利代理师监督检查、商标代理行为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专利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周密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湖南省各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的优势,聚焦突出问题,在电商平台、农村市场、防疫物资、重点工业产品、儿童学生用品、家居家具、化妆品等重点领域和产品,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周密部署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整治侵犯知名医院商标专用权、恶意申请商标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宣传贯彻《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加强全省电商平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行政指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强化对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支撑,高效、便捷提供侵权判定意见。出台湖南省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规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流程,入驻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国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产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力度,提供知识产权备案、宣传、协调、咨询、受理投诉、侵权判定、调解处理等服务。

(六)以湖南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为突破口,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中国(湖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推进中国(湖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设立专利复审无效快速受理窗口,提供专利快速确权预审服务,大大缩短专利确权时间,为专利纠纷快速解决提供保障。积极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湖南分中心建设。收集涉外知识产权法规和典型案例,研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态势,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竞争分析和布局预警。构建海外纠纷案件业务指导流程,针对性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强化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针对涉外企业的所需所盼,集中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应对培训,积极宣传贯彻《海外重点国家商标维权指南》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明确工作思路,根据职能职责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建立任务台账制度,确保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二)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当增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现有6个市州维权援助分中心和32个省级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和规范,持续提升窗口“一站式”服务水平。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专门的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仲裁工作机制等。

(三)加强综合协调。推动建立完善调整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保护协作,推进泛珠三角区域9+2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落地落实,深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优势互补。

(四)强化指导督查考核。通过公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个案指导、案卷评查、疑难案件研判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指导。充分发挥长沙市现有比较优势,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长沙模式,率先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将各市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法定期限内的结案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构建设和机制完善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信息统计报送情况等指标纳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年度绩效考核。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省局将继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荐各级知识产权保护骨干力量参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班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证考试,力争确保全省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至少3名执法人员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证。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培养知识产权保护骨干,针对本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立案的案件情况及时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案件报送系统;严格按照省局的安排和部署,及时报送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资料和信息;积极向国家局、省局报送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宣传报道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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