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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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来源: 时间:2023-02-14 15:00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要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活动,提高申报书的中标率;

2.对本院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3.组织学科专家对本院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4.各学院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按照申报时间节点填写账号申请表;

5.各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组织新进教师或新获得学位的教师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无工作单位或依托单位的,需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见附件),并提供博士学位证明等材料。

二、2023年申请主要变化

1.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计入限项项目数合计为2项,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具体见《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2.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限项,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限项申请规定”和相关类型项目指南部分。

3.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具体见《指南》中对应的人才计划项目相关规定。

4.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期限必须与正文中“研究计划”的期限一致)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info70222.htm)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2023年度项目指南》,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2.因系统简历功能更新,请申请人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学院、职称、教育经历、科研经历、项目信息、成果信息、科研奖励等,学院信息请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

3.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也需通过系统在线填写。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5.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继续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邮件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请注意:系统简历功能更新,请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重新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生成PDF,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8.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9.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10.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11.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不使用163、126、sina、yahoo邮箱,若使用必须将@nsfc.gov.cn设置为白名单)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

12.预算制项目申请人根据对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三个科目的定义和范围,如实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表》(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分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总预算)。包干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13.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4.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四、科研诚信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在依托单位、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请以当前职称申请,不得以享受待遇等同职称)、履历以及签名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的行为。申请人及参与人5篇代表作请务必与公开发行刊物列出的作者人数、排序等信息保持一致反对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买卖申请书、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申请人涉及违反科研诚信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科研诚信处理相关文件及案例查阅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kycx/04/

五、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预申报完善(1月20日前)

1.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

2.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申报申请书。

3.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尚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账号申请表》,由学院统一于1月20日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1月28日-2月26日)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的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各学院统一于2月10日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及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汇总表扫描件,发送科研处邮箱。

第三阶段:专家论证、学院初审(2月27日-3月5日)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填写《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确认申请书形式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1份于2月27日报送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学院存档。

2.各学院根据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把关,重视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防范伦理风险,不得提交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指导申请人进一步提高申请书质量,并对研究方向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理分流。

3.积极参与省基金办组织“大帮小”活动。

第四阶段:申报人再次修改、完善(3月6日-3月12日)

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书,3月12日下午5点系统关闭。

第五阶段:学校审查、汇总、上报(3月13日-3月15日)

科研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申请书。3月13日由学院统一将申请书1份(有合作单位的,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附在申请书后面)、申报汇总表、申报人承诺书、学院审核承诺书、参与外单位国自科项目承诺书(未报送参与外单位承诺书,后期不予盖学校公章)各1份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

六、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由于本年度均为在线申报,合作单位章可以获得资助后再办理。若需要申请阶段加盖的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为合作单位:请于2月23日将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签字页、盖章页和《2023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报科研处备案存档,科研处统一到校办办理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我校是依托单位:我校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项目申请中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在3月1日前到合作单位盖好章,注意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其他注意事项

1.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申请人,2023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

3.图片处理,建议转换成JPG、GIF格式,以保证最终转化成的pdf版本申请书中的图像质量。

4.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

5.研究内容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申请,需随申请提交学校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6.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等按系统提供的模板,与外单位合作研究协议、境外人员参与知情书、委托管理协议等可参考附件包中提供的模板。

7.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 ① 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有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② 在职博士研究生(含高级职称)须提供导师同意函,导师同意函中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③伦理委员会证明、科技安全保障承诺书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④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⑤代表作

8.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用于学院和科研处初审),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按时报送到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形审,科研处将初审、形审通过的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提交。项目获批准后,项目申请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一定要完成合作人、合作单位的签字盖章工作,学校核查后才能在系统提交项目)。

9.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学院项目申报人认真学习领会申报通知、指南要求,按照申报要求时间节点,利用好假期时间,高质量的完成申请书撰写工作。

10.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期间关注衡师国自科申报微信临时群(群二维码会发科研秘书),一些申报信息和问题可在群内及时沟通交流。

联系人:雷海玲 咨询电话: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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